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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前六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2-05-06 13: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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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山东省加快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按规定对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之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及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办法》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


省属企业和央企驻鲁机构可按要求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他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二、前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根据《办法》中每两年复核一次的要求,本次复核对象为前六批认定并通过复核的34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由各市工信局统一通知企业参加复核并负责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给出明确意见,建议不通过的注明具体原因。


(二)复核程序


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填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见附件3),复核要求按《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省、市工信主管部门进行更名,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提供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择优推荐。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和复核工作按时高质完成。请各市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上报文件、2022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复核)企业统计表(附件5、6)和申报(复核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U盘电子版)汇总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由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代收)。我厅组织开展认定和审核工作,并以通知形式发布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郁小宇,0531-51782598

山东省工业设计协会 蔡建宁,0531-86015422、13793185446

邮寄地址:

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A座2023室(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2号),邮编250002


附件:

1.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

4.材料清单

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统计表

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企业统计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5日